一般情况下,共同借款人是需要承担贷款的连带责任的,并非任何时候共同借款人都是需要承担全部欠款的还款责任的。往往只有在主借款人逾期还款且没有还款能力或者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共同借款人就会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贷款机构是有权要求共同借款人也进行还款的。共同借款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的。

此外,一旦成为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该笔贷款负债信息也是会体现在共同借款人的征信报告上的,是会对共同借款人的征信造成影响的。

以房贷共同借款人为例,房贷的共同借款人和房贷申请人一样是需要承担房贷的还款义务的。通常情况下,若是房贷申请人无法按时还款的时候,银行就会要求房贷共同借款人来偿还贷款。此外,根据二代征信报告的规定,只要是在贷款合同上出现的人,都是会在征信报告上显示贷款记录的。在有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签订房贷合同的时候,是同时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

共同债务人会上征信吗

1、共同债务人可能会上征信。如果共同债务人是被执行人,并且具有不执行生效判决书、暴力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的,会被纳入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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