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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加强对新市民、多孩家庭支持力度

每日甘肃网5月19日讯据张掖日报报道5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的大额贷款资金需求,减轻借款人还款负担,积极支持缴存职工通过提取或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贷款方面:一是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二是调整最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调整为30年。三是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罚息利率。我市现存和新增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罚息利率,调整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的标准执行。

提取方面:一是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租住商品住房的,将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1400元。二是明确租房提取标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不超过1400元;多子女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三是细化租房提取条件。缴存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地和工作地不一致的,在工作地租房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李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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