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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宝恩在全省乡村振兴局长会议上表示,2022年,青海省通过兴产业、稳就业、强兜底、减负担,脱贫人口年度人均纯收入达到13035元,同比增长9.5%,比全省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3.2个百分点。
聚焦青海省“四地”建设,青海省将62%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带动群众持续增收;扎实开展稳岗就业“六个一批”行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到21.6万人,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21%;充分发挥民政兜底救助功能,全省18.1万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现了“托底线”与“救急难”并重;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将监测对象识别参考收入标准由6000元提高至6700元,识别认定时间压缩至15日内;研发可视化信息平台,建立8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开展2次全省性集中排查,做到了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认定的1.9万名监测对象中,74%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守住了不发生整乡整村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同时,青海省乡村振兴局编制完成了省级和25个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将年度65.1%的财政衔接资金和74.5%的东西部协作资金用于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省内各金融机构投放贷款720.6亿元,推进实施了一大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推动15个国家重点县与江苏相关地区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全力保障国家选派的15支科技特派团、23支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工作队、369名专家开展工作。针对年度疫情灾情多点暴发、多轮频发的实际,青海省将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107户399名受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开展针对性帮扶,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26亿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受灾地区修复受损水利设施,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