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出台的《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我区将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农房质量安全是乡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方案》明确,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农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根据《方案》,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力争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方案》强调,乡村建设要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要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记者/骆万丽通讯员/黄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