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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豚、白鲟都是长江中特有的大型水生生物,是长江生态系统的晴雨表。今年7月长江白鲟被正式宣布灭绝,长江江豚也成为濒危物种,这是否意味着“长江禁渔”未能发挥出恢复长江生态系统的作用?

生态环境部28日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称,实施长江重点流域禁渔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关键之举。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指出,物种濒危、灭绝是当前全球面临的突出普遍性问题,越发凸显了全球采取共同行动、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被动局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国高度重视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2020年12月,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颁布,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长江野生物种生境得到极大改善。长江流域已建立保护长江江豚相关的自然保护区13处,覆盖了40%长江江豚的分布水域,保护近80%的种群。

调查显示,2017年赤水河率先试点全面禁捕后,赤水河鱼类资源量增加了近1倍,特有鱼类早期资源种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2020年和2021年,鄱阳湖刀鲚的资源量增加了数倍,已溯河洄游至洞庭湖水域,多年未见的鳤鱼在长江中游再次出现。在南京、武汉等长江干流江段,“微笑天使”长江江豚出现频率显著增加,部分水域单个聚集群体达到60多头,自由欢快地逐浪长江。

“总的来看,实施长江重点流域禁渔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关键之举。”崔书红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落实《长江保护法》,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记者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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