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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11日表示,由12月14日起,新冠病毒感染者经评估后,可在家中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据介绍,因应疫情变化循序渐进调整澳门防疫政策,特区政府已准备疫情防控过渡期的应对预案,其中包括感染者居家隔离措施。适用对象为无症状或症状轻微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住院治疗者;有自主生活能力者;若生活不能自理,至少有一名可照顾感染者的成年家庭成员;65岁或以上老年人、13岁以下儿童、孕晚期(28周或以上)孕妇、未控制良好的慢性基础性疾病者,由医务人员评估后进行确认。

居家隔离治疗防护原则要求除外出进行核酸检测或取得生活必需品,又或在采取适当措施下进行紧急的事务外,居家隔离治疗人士须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其他同住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者房间。解除居家隔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自觉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以及新型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检测连续两次阴性,可恢复一般的活动。若工作性质经常接触老人或慢性病患者,则须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或Ct值≥35才可开始进行接触老人或慢性病患者的工作。

应变协调中心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澳门10日新增106例新冠病毒感染个案和12例由中国内地以外高风险地区输入新冠病毒感染个案。澳门至今已录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956例确诊个案和2192例无症状感染个案。(记者 李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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