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什么工伤非要六个月做鉴定?
我国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明确规定了一些比较严重部位的骨折是最起码要治疗六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评残,这是出于对工伤劳动者的一种很好的保护和重视,因为你在申请现场评残的时候,其他省份我不了解,但是广东地区的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医生们看到你的骨折伤情还没有完全康复治愈的话,伤情存在一些功能障碍活动障碍的时候,很多有责任心的评残医生都会现场问你考虑清楚没有,会建议你我觉得你的伤情还可以做做康复治疗的,做康复的话有可能把功能障碍康复到最佳状态甚至彻底痊愈也有可能,会再三确认你本人是否需要申请评残,而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医生还会跟你说补充一点,如果你现在进行了现场评残,以后的医疗费用就没有报销了,意味着医疗期终结了。好的有责任心的评残医生会根据你的康复程度再次建议你好好考虑评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