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交通补贴算在工资总额吗?
1、工资中的交通补贴属于基本薪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交通补贴属于劳动者报酬的有机组成内容;
2、各个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标准由各个用人单位确定,企业的交通补贴,企业有完全自主权,公职人员的交通费补贴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交通补贴标准的标准如下: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百分之130;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百分之150;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