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

离岸公司的用途是什么?

1、贸易公司:直接的好处就是极为方便的资金运作和超低的税赋成本。

2、控股公司:包括商业控股公司和以保持隐秘性为主要目的的私人控股公司。大陆的中外合资公司和独资公司投资排名第一的香港和第二的英属维尔京群岛都是著名的离岸地。

3、国际投资:用于持有债券、股票以及交易等。

4、其他用途:游艇持有公司、物业持有公司、资产保护公司、公众投资公司、知识产权拥有公司、运输公司、网络公司、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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