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4日发布3则人事变动公告,3名董事、2名高管和2名监事辞职。
其中,董事辞职具体情况为,富春环保董事会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翔、刘琪和汤观鑫的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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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翔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琪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汤观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管辞职具体情况为,富春环保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忠梅和黄菊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张忠梅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菊华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监事辞职具体情况为,富春环保监事会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樊凯、陈双娥的辞职报告。
樊凯、陈双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樊凯、陈双娥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富春环保主营固废(污泥、垃圾)协同处置及节能环保业务。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010年9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
据富春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8月9日,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所持有的1.77亿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1月3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级市场方面,富春环保2日收跌0.85%报4.69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