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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请于2023年6月15日—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注意:如手机移动端交费因兼容性技术问题不能正常打开交费页面的,请使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交费。电脑端不能出现交费方式选择页面、交费二维码或显示乱码的,请检查浏览器使用的模式,以及是否存在有限制网站弹出窗口或安全软件限制网上交易等设置,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并选择“极速模式”进行交费。
完成交费后,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15日之后,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交费确认表”页面选择“打印电子票据”领取电子发票,或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登陆→点击“自助取票”→输入“姓名”后可领取电子发票。
★注意:微信关联手机号码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中手机号码要一致。
交费咨询电话:67031193 67031195
电子发票咨询电话:670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