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一次出险。

代位追偿是指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车险费改之前,代位追偿通常只适用于按比例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完全无责情况下不予赔偿。但费改后,无责一方也能行使代位追偿。


(资料图片)

代位追偿的条件是: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1.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2.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3.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4.第三者逃逸。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申请代位追偿时,要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明确说明,对方不存在主观上积极赔付的意愿。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懈怠,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偿的义务,那么可以拨打12378保监会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以下五类情形,不能申请代位追偿:

1.案件事故责任不明。

2.未投保机动车损失险。

3.前期被保险人已全部放弃向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主张赔付的权利。

4.前期被保险人已从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获得了全部赔付的。

5.被保险人拒不提供被追偿人信息。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