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公式是:可分配利润=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的余额+本年度净利润-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等于净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加盈余公积补亏加其他调整因素后的金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的区别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未分配利润=期初的未分配利润+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积—本期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如果不存在其他转入的情况下,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积—本期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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