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填补了我区在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章制度方面的空白,有利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秩序,确保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扎实推进。

据介绍,今年5月起,我国部署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于此前我区大多数居民自建房未经过正规的设计及施工,且存在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或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于经营等情况,只有经过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才能查明房屋安全状况,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根据《通知》,房屋安全鉴定应同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房屋安全鉴定主要包含地基基础安全鉴定、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承重部分安全鉴定、鉴定单元安全综合评级。房屋抗震鉴定主要包含场地、地基和基础抗震鉴定以及上部结构抗震鉴定、建筑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我区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通过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录入鉴定相关信息、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封面会自动生成二维码防伪标识,公众可通过微信关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对报告的真伪进行查验。对不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格、不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和出具房屋安全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的,按规定认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目前,我区已发布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共包括79家检测单位和145家设计单位。(记者/骆万丽通讯员/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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