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百色市的黄女士目前居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街道,因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全家一度陷入困顿。无奈之下,她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经调查核实,黄女士一家符合条件,申请当月就能纳入低保。

黄女士一家在异地就能享受低保待遇,得益于南宁市几年探索实施的“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长期居住的困难群众,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交低保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免除了困难群众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往返奔波。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有1.45万名困难群众在南宁市辖区居住地享受到了低保救助。

为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加及时便捷的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南宁市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减少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批环节,低保审批办结时间较原先缩短了20个工作日;2020年,南宁市将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提高到5000元,进一步提升基层临时救助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南宁市已建成并完善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台,群众只需关注“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微信公众号、“南宁民政”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爱南宁”APP,即可自助提交救助申请,随时查询办理进度。据统计,2019年至今年9月,南宁市已有847户、1984人通过线上渠道提交救助申请,审批通过603户、1386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7万元。

“困难群众持租房合同或居住证等,即可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和临时救助申请。”南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将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度和可及,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廖志荣通讯员/张鹏)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