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田丽媛

“感谢你们,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了……”3月15日,在庄浪县法院举行的涉平凉市某公司农民工工资现场发放会上,杨某玲等83位农民工连连向庄浪县法院执行法官致谢。

2022年,因平凉市某公司拖欠83位农民工446160元劳动报酬,且逾期不履行庄浪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庄浪县法院于2022年10月执行立案。

然而,被执行人平凉市某公司收到庄浪县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依然未主动履行义务。经法院多方查找,最终找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法官当即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规劝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但杨某拒不履行。

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多名农民工,且大多数人家境困难,遂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于2023年1月16日,对杨某存放在庄浪县某公司的苹果进行查封。杨某在查封的第二天便向法院交纳案件款20万元,并保证两个月内支付剩余全部案款。

为防止杨某再次逃避执行,法官多次进行电话督促。3月14日,杨某向法院交纳剩余全部案件款。3月15日,庄浪县法院将此案件款进行现场集中发放。至此,涉平凉市某公司农民工工资案件圆满执结。

这起案件是庄浪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也是平凉中院扎实开展“诉源治理攻坚突破年”活动的生动实践。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平凉中院不断健全诉讼服务大厅、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开辟涉企纠纷、涉民生案件的“绿色窗口”,对12368热线设置专人进行接听、登记、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工作制度,持续提升诉讼服务体验感。同时,健全完善与银行、工会、妇联、工商联的对接机制,用足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努力让更多金融纠纷、劳动纠纷、涉企纠纷、家事纠纷在诉前化解。

“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必须坚持用实践检验成效。”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进表示,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抓好“公正和效率”这一主题,及时兑现公平正义,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