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玉林市双总河长共同签发第8号总河长令《关于建立玉林市“河长+法官”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河库管理保护。

据介绍,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的基础上,玉林建立“河长+法官”协作机制,引入专业司法力量推进河库治理保护工作,强化“两法衔接”,推动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齐抓共管、积极联动、相互促进。该《意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和审判机关在保护河库生态方面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新格局,形成河库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河库管护和水环境治理保护水

贯彻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努力为建设玉林“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9月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落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推进会,将通过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推进多元化共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相关机制,让“河长+法官”协作机制“落地有声”,使河长制真正“有名、有责、有为、有效”,推动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趁势而起”。(记者/闭初健通讯员/钟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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