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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波龙公司”)发布公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称,将设立1亿元的专项资金,为员工提供为期5年、借款年利率为2%的购房借款

该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江波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主体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人员除外。位于中山翠亨新区的江波龙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也将在该举措的实施范围内。按照《办法》,符合条件的中山公司员工最高可申请75万元的购房借款。

目前,位于中山翠亨新区的江波龙电子中山存储产业园一期已投入使用,入驻各类技术工程师约近千人,其中大部分来自深圳。产业园二期建成后,园区工程师人数将超过1000人。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望为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稳定员工队伍提供支撑。

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

要解锁这项福利,借款员工需符合一定条件。其中,借款员工须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且服务满一年(含)以上;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近两次绩效考核均为“B”(含B+、B或B-的情形)或以上。借款必须用于借款员工在其工作所在地(优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省中山市)购买自用住房(不含自建房及宅基地)。另外,借款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均在公司任职的,只有一方能享有申请资格;若员工与除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合购住房的,不享有申请资格。

除了企业发力,翠亨新区也在人才住房等方面推出举措。根据《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翠亨新区对引进的第一类到第七类人才给予3年每月最高1万元政府特殊津贴,并分3年给予最高600万元购房补助,对未享受购房补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3年最高每月6000元住房补贴。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可享受最高200平方米免租人才住房;全职工作满5年,可获无偿赠送所租住房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作者】 雷海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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