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们在办理生源地贷款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只会发放给借款人当年就学期间所需要资金,所以只有去办理了续贷手续,才能够发放下一年的款项,在网上办理续贷的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如果我们的续贷声明不规范,县级资助中心会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成功办理续贷。

【3】最后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学校需要在当年10月10日前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助学贷款从毕业后开始还,具体还款时间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助学贷款的还款说明如下:

1、学生在读期间,不用还助学贷款。

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借款学生只需要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即可,没有任何还款负担。

2、学生毕业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一般是从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开始还。

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是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首个还款日,申请了还本宽限期的,宽限期内只需逐年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需在每年12月20日前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最后一个还款日是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可通过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款,进入对应的支付宝小程序后,点击“在线还款”,输入贷款账户和身份证号,就能进行还款和查询。借款学生在每月20日前对自己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还款充值后,系统会在每个月21号至月底从账户中扣取对应的资金到国家开发银行用于还款。

3、学生毕业后,助学贷款其他承办银行规定的还款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比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均可以提供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后,需要向学校和银行提交还款确认书,确认还本宽限期以及还款时间,因此助学贷款具体是毕业后的哪一天还,要以与银行的合同约定及确认时间为准。

4、大学毕业后攻读更高学位的,等更高学位毕业后再还助学贷款。

比如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第二学位,总之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还助学贷款,而是从完全毕业后才开始还,具体还款时间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