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一头连着陆地污染源,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


【资料图】

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加强黄河生态环境治理,3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启动黄河干流中下游及部分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入河排污口排查如何开展?排污口底数情况如何?如何推动整改?记者进行了采访。

摸清排污口底数,严把入河“闸口”关

在黄河入陕第一湾——陕西榆林府谷县,排查人员利用无人机初步锁定一个入河排放口大概位置后,沿黄河干流徒步排查。到达现场后,排查人员发现,因为冬季干旱,排放口附近已干涸,有水流痕迹,于是决定溯源而上,寻找源头。

在排放口上游的涵洞内,排查人员发现了处于无水状态的雨水管网,按照工作流程现场拍照后进行了信息录入登记。

除了黄河干流,以干流两侧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的区域也在本次排查重点范围内。在排查现场记者看到,无人机、探地雷达、全地形机器人、荧光溯源仪等高科技设备一齐上阵,让一些隐藏在水下、桥下、涵洞内的排污口无所遁形。

在山西,排查工作也正紧张开展。2020年,山西省全面启动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作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试点,运城市按照部署,也采取“查、测、溯、治”并举的办法,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徒步巡河等形式,现场定位、拍照录像,溯源到排污主体,全面建立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清单,标识排污口和排放主体位置关系,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此前黄河运城段摸底掌握的排污口达904个。“但前年秋汛,黄河滩涂面积扩大一倍,寻找排污口的工作也需要根据变化动态掌握更新情况。”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袁卫廷介绍。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排查过程中,要把所有正在排,或有迹象,或有可能向河流、湖库、湿地以及溪沟、坑塘等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口子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并且登记、建立清单。

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

在摸清排污口底数的基础上,运城市堵疏结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在河津市,当地已累计投资5亿元,使94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建成污水处理站32座,在建污水处理站39座,敷设主管网近400公里。

黄河运城段长达345公里,排污口治理工作并非一劳永逸。即便摸清排污口,也要防止借道排污。比如去年上半年,运城市芮城县断面水质监测平台报警,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技控室主任谢晋带队在此督办,通过排查逐步缩小范围,最终判断芮城县永乐镇的生活污水管网排水出现超标。

芮城县紧挨着黄河,此前已经通过建设农村污水管网工程堵住了农村污水直排河道的口子。“污水管网都进入了乡村小型污水处理站,正常情况下排出的水超标不会这么严重。”谢晋说。果然,他们在排污口往北200米处,发现芮城县某企业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污水的违法行为。通过取证核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对该公司私设暗管行为立案处理,顶格处罚100万元,并将该企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这件事也给当地敲了警钟。“我们能找到排污口,也据此建立了排污口—污染源清单体系。但如果不是断面监测报警,对这种‘躲猫猫’的排污行为,依然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袁卫廷介绍,对此,当地结合河长制,探索日常巡查、专业抽查结合的办法,对排水口水质定期采样。同时,不断强化技防设备,提升快检能力,沿线覆盖天眼监控,加大打击力度,提升对偷排行为的震慑和及时处置能力。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统筹谋划排查后的各项重点工作,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的目标,各司其职,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系统提升截污治污工作水平。

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排查范围包括黄河干流陕西山西段、黄河支流渭河流域及石川河共计4500余公里岸线,6000余平方公里区域,涉及山西、陕西、甘肃等3省14市(区);山东、河南于今年上半年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自行组织排查,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质量把控,最终建立黄河全流域统一、规范的入河排污口台账。整个排查工作共涉及5省31市。

本次排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梳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风险点,要做到“应查尽查、有口皆查”,实现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286名排查人员按照“一竿子插到底”的组织模式,下沉至各区县开展现场人工徒步排查。“现场工作组用足高科技、下足笨功夫,对任务地区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这名负责人表示,既徒步走遍每段排查岸线,又调用无人机、无人船、全地形机器人、红外成像仪、暗管探测仪等技术装备投入现场工作。

目前,排查地区入河排污口底数已基本摸清,排查人员完成了无人机航测影像解译认定的9051个疑似排污口现场核查,其中确认6000余个排污口、2500余个非排口,工作过程中又新发现了2000余个排污口,合计初步认定排污口8500余个。

依据排查结果,雨洪排口是黄河干流陕西山西段、黄河支流渭河流域以及石川河最主要的排口类型,占总数的45%左右;农业农村类排口占总数的26%左右,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工业排污口分别占总数的6.5%、4.3%左右,其余为畜禽养殖排口、河汊沟渠等。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执法局将组织技术专家对认定有异议的排口进行质控核查,确定本次排查的入河排污口最终数量,形成清单交办地方。

这名负责人表示,要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任务,现场排查、摸清底数是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步,为科学整治夯实基础。排查后还需要开展监测,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进行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分类整治,推动解决突出排污问题,提升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

按照计划,今年要完成黄河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溯源80%和整治30%的任务,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整治,构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大数据系统,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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