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今年7月以来,该厅出台降低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用、允许补充耕地指标进行等价置换、下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格等多项超常规举措,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增长。截至目前,共保障各类建设项目所需耕地占补衡指标耕地数量4.97万亩。

该厅明确,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符合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有偿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价格下调10%;市、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指标不衡的,可在市域范围内进行县与县之间指标等价置换,确有必要,可跨市置换;对自愿纳入全区补充耕地指标协议交易申请清单的补充耕地指标,可直接与急需开工且拟在期完成用地报批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民生项目挂钩,并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格可按交易指导价下调30%。

据统计,超常规加强耕地占补衡措施实施以来,全区耕地占补衡保障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至今共保障各类建设项目所需耕地占补衡指标耕地数量4.97万亩,水田规模2.1万亩,粮食产能3727.07万公斤,既牢牢守护了耕地红线底线,又为全区稳住经济大盘注入了新动能。(记者/唐广生通讯员/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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