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费用:孕20周至分娩前,产前检查费用按人头付费,单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600元,多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700元。

(2)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

(3)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津贴

发放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以上就是“长沙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几个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长沙生育保险怎么查询

1、生育保险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查询,参保人可以直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向工作人员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以及社保号就可以查询生育险的缴费相关情况。

2、生育保险可以通过社保局进行查询,参保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往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就可以查询生育保险的缴费相关情况。

3、生育保险可以通过官网进行查询,直接登录所在地的社保服务官网,在个人用户中输入登录的账户以及密码,登录成功之后就可以查看参保状态以及生育保险是否缴费正常。

4、生育保险还可以通过支付宝第三方平台进行查询,打开支付宝直接搜索“城市服务”,然后选择“社保”进入电子社保卡,选择“参保缴费明细”再选择生育保险就可以进行查询了。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要求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要求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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