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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每日甘肃网12月21日讯据陇东报报道(记者路世玲)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良好氛围,推进实现残疾人较为充分和高质量就业,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庆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通过实施十项行动,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使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2022-2024年全市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人,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提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在公务员录用、遴选、选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中,可给予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倾斜政策。建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选择一批交通水利、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扶持资金从市、县(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通知》还提出,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盲人按摩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及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通知》要求强化组织推动,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征收、使用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足额保障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扶持。强化信息支撑、舆论宣传及监督评估。2024年底前,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