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是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的一项关于房地产政策,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房地产税改革内容主要是什么?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房地产税改革的影响有哪些?

集中缴纳契税现象可能发生。按照出台的新政,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征收优惠、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都将“弃旧用新”,这意味着,对那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人而言,已经没多久能享受“契税减半”优惠的时间,因此,根据此前北京曾多次出现的“买房人集中赶优惠政策末班车”现象,或将再次出现购房人集中排队办理契税缴纳手续现象。

新文件明确,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即那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商品住房或者公房、房改房等住房的,明天起就不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同样“缩水”的还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政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对此,业内人士提醒购房人,根据过去的经验,一半部委文件地方政府都会出台实施细则,即新老政策将有一个过渡期,北京是否执行契税新规?想赶搭“契税优惠末班车”的购房人出门前,最好先问问相关部门,如果有一个过渡期,就没有必要“赶搭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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