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从2022年开始,通过新建、改扩建、城镇小区配建、购买民办学校等方式,逐年增加公办义务教育有效学位供给,减少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数量,到2025年实现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位由公办学校提供。

坚持省级统筹、以县(市、区)为主,压实市县政府责任。方案提出,各县(市、区)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领导小组,教育、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建立月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月向本级政府(管委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

科学系统谋划学校建设,切实增加有效学位。方案要求,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变化、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等因素,科学确定学校建设布局、数量和规模。新建学校一般应布局在市区、县城及周边地区或人口较多的重点乡镇。鼓励建设规模化、高标准寄宿制学校。优先解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公办学校有效学位不足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视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方案提出资金投入、要素保障、项目管理、激励约束、提升质量等5项政策举措。资金投入上,明确省有关部门统筹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预算内基本建设等相关资金进行重点支持。各市和雄安新区、县(市、区)切实增加投入,统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保证学校扩容提质工程资金需求。要素保障上,要求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搞好服务。项目管理上,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激励约束上,省教育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力度大、项目进展快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进展缓慢、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提升质量上,坚持扩容与提质同步推进,在推进学校建设的同时,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差距。

据介绍,2022年全省计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69所(小学340所、初中102所、九年一贯制27所),新增建筑面积378万方米,投资概算146亿元。截至9月底,完成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23所,完成全年任务的90.2%。(记者崔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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