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由象山法院打造的“星光影视”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影视纠纷,帮助影视企业正常经营。今年以来,“星光影视”共享法庭调解结束涉及影视产业的案件9件,执结13件,为影视企业执行到位金额282.45万元。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的虚拟法庭,它“不增编、不建房”就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象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受疫情影响,象山影视产业发展受阻,不少企业遇到发展难题。为此,象山法院联合象山影视城管委会、属地乡镇等多部门力量,打造“星光影视”共享法庭,每个共享法庭配备一名联系法官和一名庭务主任。
在象山“星光影视”共享法庭受理的一起涉影视纠纷中,原告某道具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某影视文化公司支付拖欠的影视材料货款250万余元,并申请保全被告银行账户及出资搭建的2个影视场景。承办法官随即联系影视城管委会,了解到案涉的两个影视场景当前正承接剧组拍摄任务,一旦查封将损失巨大。法官第一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影视城管委会等相关人员通过“星光影视”共享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后,以保全被告基本银行账户及应收款为前提,双方达成一致。
今年以来,“星光影视”共享法庭通过“影视说事”“法官说法”,为影视产业从业人员提供法律指导、提前介入纠纷化解,已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60余次。(记者应磊通讯员徐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