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用回到户籍地黑龙江,在南宁就能给我的孩子申领身份证,省时省力又省钱,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11月2日,来自黑龙江的胡女士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交验材料,顺利为孩子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据介绍,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1月1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项业务的开通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以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规定,群众需回到户籍地办理。对于已经在外省居住生活的人,在户籍地和居住地来回跑,既要花费一笔不少的费用,又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极为不便。广西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系统业务流程,打破了异地办理的地域阻隔,优化了服务方式,丰富了办事渠道。

截至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西藏、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20个省(市、区)开通“跨省通办”。身在广西的上述省(市、区)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据了解,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全区全面铺开。(记者/蓝锋廖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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