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旨在通过培育和扶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提升合作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办法》规定,对在四大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直接上市交易的合作区企业,一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专项扶持;对股票在新三板首次挂牌转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130万元资金扶持,新三板合作区企业进入创新层,给予70万元资金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并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办法》特别规定,合作区上市挂牌企业为澳资企业或绿色企业的,按照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企业,自其上市或迁入合作区当年起至第五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同时,注册地在合作区外的上市挂牌企业,将上市挂牌主体注册地址迁入合作区,且符合上述办法实体化办公等规定的,同样适用。

此外,横琴合作区还同步出台了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通过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进行扶持,创设更佳融资环境,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特别是针对澳资企业、绿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设置了更高的扶持标准,并将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获得澳门银行机构贷款、澳门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也纳入贴息扶持范围。(记者/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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