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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围绕“强县、兴镇、富村”目标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县域国土空间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用林用矿要素支撑、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等政策措施。通知自印发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有效期5年。

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方面,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按照详细规划深度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鼓励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一并编制村庄规划,并同时报批。同时,在符合规定程序前提下,57个县(市)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获优先审批;鼓励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探索“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以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

围绕“强县”目标要求,广东将强化对57个县(市)的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实施用地用林“指标池”制度。围绕“兴镇、富村”目标要求,广东鼓励创新乡村土地利用方式,支持各地探索点状用地,用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

针对试点县(市)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不高问题,广东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后,省级按照新增耕地面积5:1奖励该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个项目奖励指标不超过1000亩。

围绕低效用地盘活问题,广东则支持各地在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以此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破解土地供需矛盾。同时,广东还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从2024年起,按57个县(市)创先、进位、消薄的不同类型,每年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和下降率加权值(各占50%)排名前三的县(市),分别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进一步提高用地效益。

此外,广东将围绕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要求,加强土地要素统筹保障和调控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土地储备新模式。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前期开发等具体业务可由土地储备机构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国有企业或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对土地储备新模式实施前开展的“三旧”改造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地实际明确新旧政策衔接规则。同时,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旧村庄改造中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围绕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广东将支持沿海县立足本地优势,创建以现代化海洋牧场为重点的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各地在15米等深线以深至领海线的中远海海域集中选划养殖区,实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推行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与休闲旅游、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用海活动融合发展。(记者/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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