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日,宿州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协调机制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为协调机制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19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协调机制组成成员,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执行定期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统筹推进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协调机制的建立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刚约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节水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宿州市将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凝聚更大的合力,纵深推进宿州市节约用水工作,助力新时代宿州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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