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近年来,新兴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硕果累累。
一直以来,新兴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平安新兴、法治新兴、和谐新兴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数据显示,新兴县近三年人民调解成功率99.5%以上。
镇村两级共有731名调解员
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中,新兴县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建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县12个镇、199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专兼职调解员共731人。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各镇综治中心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村(社区)“两委”建立。
同时,强化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新兴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等部门成立了新兴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成立了新兴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县12个镇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成立了新兴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联合县人民法院设立了家事调解室;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新兴县新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来邦调解室;联合凌丰集团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合翔顺集团、新合铝业设立了调解工作室等。
在此基础上,新兴县积极探索推动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2019年9月,新兴县司法局与开平市司法局共同成立“开平市与新兴县边界调解室”,建立联动排查联合调解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各类联席会议5场(次),探索创新“边界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及时有效化解两地边界地区矛盾纠纷,为新兴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融湾先行示范县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和保障。
在队伍建设方面,新兴县持续加强镇、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共有调解人员731人,其中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各镇分管领导、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所长等人兼任;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两委”成员兼任。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调解
值得一提的是,新兴县积极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目前,全县199个村(社区)都聘任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人民调解员,并兼任村(社区)调委会副主任。基层司法所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新兴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走访486次,开展专题讲座385场次,提供专业咨询530次,参与纠纷调处59次,协助处理诉讼案件32次。
在全力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新兴县司法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开展,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大调解”体系。数据显示,新兴县近三年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9.5%以上。
为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新兴县司法局每年举办专职人民调解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等培训班,全面提高镇村两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此外,还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新兴县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单张、电子屏、法制课堂讲座等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让“有矛盾,找调解”的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致力为新兴实现融湾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 梁桂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