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做实强化资源要素的落实、强化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强化成果的复核和征求意见等措施,近日,清城区提前一年完成辖区78条河道、1个湖泊,563.37公里岸线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同时,清城区还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内全部185宗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提前3年全额完成水利部部署的工作任务。
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建设美丽河湖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各地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人为束窄、侵占河湖空间,过度开发河湖资源、与水争地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和谐共生,今年5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河湖长制,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高标准完成清城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清城区不断强化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为划界标准提供依据。由技术支撑单位对河道地形进行全面的航拍以及对部分断面进行实测,同时全面收集现有历史地形图;全面走访查找各条河流的历史最高洪水的洪痕;全面收集现有水文站基础水文数据和历次河道整治的水文计算成果。详细而全面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为划界标准的确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清城区组织专家评审会,邀请省内权威专家组成技术审查专家组,对划界成果进行审查;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群众征求意见;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征求了意见。严格的专家评审和全面的意见征求,为成果的正式发布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随着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清城区水利局将充分利用河湖划界成果,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不断建设美丽清城河湖。
试点推动185宗水利工程全面划界
清城区现有国有水利工程185宗,分布在全区各镇街。目前,清城区已在全市率先完成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本次划定了52宗水库、53宗水闸工程、40宗电排站、3宗中型灌区干渠及37宗堤围工程(共计188.09公里)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清城区通过依法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范围明确、责任落实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
据悉,为做好清城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清城区水利局组织起草了《清远市清城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由清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制定了详细的节点任务表,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行”的工作思路,清城区选定花斗水库、狮子头水库、大坑水库、横坑水库等4宗中小型水库作为划界工作试点,通过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明确划界工作重点环节,摸索出推动全面划界工作的有效措施。
在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实施以及界桩施工过程中,由于划定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线部分落在农村集体土地及耕地内,清城区水利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沟通、解释工作,明确本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不涉及权属和地块性质变更、土地占用等,仅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获得群众理解,保障了工作的顺利进行。(记者/黄玉熹通讯员/巫志周蔡伟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