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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30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8·21”山洪灾害调查处置情况,山洪共致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发现涉事企业上报失联人数不实,已有5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刑拘。

通报称,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4人遇难,48人失联。

通报称,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灾害发生后,金阳县、凉山州先后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四川省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四川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对抢险救灾作出部署,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管理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赶赴现场,会同属地开展抢险救援,累计投入各类救援力量2000余人,对芦稿林河道、金沙江水域、交通干道、沿河山林等开展拉网式搜救。经搜救,于8月23日、24日、27日打捞上岸4具遇难者遗体。

据通报,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四川省立即成立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人员失联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同步开展查证走访、数据分析等工作。加强与云南、贵州有关方面协同配合,组织精干警力实地询问核查。

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发布会现场,全体人员起立向遇难者默哀。(王鹏 刘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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