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李女士于2020年投保一份重疾保险,2022年8月不幸确诊乳腺癌,其家属向公司提出索赔。然而,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李女士的医保卡10年前曾有乳腺结节的诊断记录,但并未在投保时告知。对此,公司做出不承担此次保险金赔偿责任,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的决定。
原来,李女士曾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母亲使用,乳腺结节病史亦是母亲以其名义看病时所产生。李女士医保卡转借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此次拒赔结果的发生。
【温馨提醒】
1.医保卡的医疗记录是保险公司在核保或核赔时的重要参考资料,而医保卡的体检、看病记录最终都会归到持卡人名下,在购买商业保险或理赔时,可能出现被拒保或拒赔的严重后果。
2.医保本质上属于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本人。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可能涉嫌骗取国家的医疗保障金,属违法行为,相关责任需由持卡人承担。为保障自身权益,请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切勿随意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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